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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全真模拟及答案(选择题)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2-21

    

一、选择题: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行为可以代理签订合同的是(  )。

A.收养未成年人

B.领取结婚证

C.向酒店预订酒席

D.刑事辩护

2.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过程中致人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代理人

B.代理人或被代理人

C.被代理人

D.代理人和被代理人

3.甲公司授权公民乙为代理人,代理工作完成后,未收回授权书,乙继续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外进行代理。甲公司的行为导致了(  )。

A.乙滥用代理权

B.乙假冒甲的名义侵害甲的名称权

C.表见代理

D.乙后来没有越权的代理

4.甲公司欠乙公司一笔钱,到期未还,时效期间开始计算后,到第20个月,乙公司派人向甲公司讨债,此时,时效期间(  )。

A.继续进行

B.暂时停止

C.中断

D.待甲公司不还钱时继续计算

5.一般诉讼时效和短期诉讼时效(  )。

A.分别适用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B.都不适用中止的规定而适用中断的规定

C.都适用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D.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适用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选择题

1.【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代理的适用范围。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应当由当事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代理的效果。根据法律的规定,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3.【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表见代理。根据民法理论,表见代理是因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人相信某人具有代理权的表征,本人须对之负授权人责任的代理。

4.【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可使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5.【答案】C

【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175条的规定作答。

6.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人丧失了(  )。

A.起诉权

B.请求债务人履行的权利

C.债权

D.胜诉权

7.甲欠乙1000元钱,到期未还。时效期间届满后,甲并不知道,主动向乙还钱。10天后,甲知道了还钱时效已过,便以自己当时不知道时效已过为理由,要求乙返还1 000元。甲的要求(  )。

A.应当受到保护

B.乙方应当满足

C.不受法律保护

D.可以部分给予保护

8.诉讼时效中断之后,过去的期间(  )。

A.仍然有效

B.归于无效

C.应适当考虑

D.可以不再考虑

9.甲公司于2002年8月1日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某市的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为50年。后经开发建成房屋于2004年8月1日将房屋转让给了乙公司,而乙公司又将该房屋转让给了王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此时,王某对该土地的使用年限为(  )。

A.50年

B.47年6个月

C.48年

D.50年减去甲、乙两公司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10.依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质押的是(  )。

A.存款单

B.股票

C.商标专用权

D.土地使用权

6.【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效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只丧失了胜诉权。

7.【答案】C

【解析】本题也是考查诉讼时效的效力。《民通意见》第171条对此问题作了规定。

8.【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民法通则》第140条对此问题作了规定。

9.【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2条对房地产转让后受让人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问题作了规定。

10.【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权利质押的客体。《担保法》对可以作为质押客体的权利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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