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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考专升本《民法》考点(二)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5-31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

  民事法律事实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基本特征为客观性和法定性。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在于能引发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包括以下情形:

  1、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

  2、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即民事法律关系要素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发生变化。

  3、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1、自然事实。包括事件和状态。

  2、人的行为。指与人的意志有关,直接体现人的意志,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含义:

  (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2、民事权利的分类:

  (1)财产权与人身权。

  (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3)绝对权和相对权。

  (4)主权利与从权利。

  (5)原权与救济权。

  (6)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3、民事权利的行使

  民事权利行使的方式有事实方式和法律方式,权利行使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1)自由行使权利。

  (2)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4、民事权利的保护

  指为保障权利不受侵害或者恢复被侵害的民事权利所采取的救济措施。分自我保护和国家保护。

  (1)自我保护:又称私立救济,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其权利。分自卫和自助行为。

  (2)国家保护:又称公力救济,指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由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保护。

  二、民事义务

  指义务主体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需要,在权利限定的范围内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民事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类:

  1、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2、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

  3、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

  三、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责任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有以下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为目的。

  (3)民事责任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

  (4)民事责任是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2、民事责任的分类:

  (1)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

  (2)履行责任、返还责任和赔偿责任。

  (3)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4)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3、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民法的适用与解释

  一、民法的适用:民法的适用指对民事法律规范的运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2、强行法优于任意法。

  3、例外规定排除一般规定。

  4、具体规定优先于一般性条款。

  二、民法的解释: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两种

  1、文理解释:又称文义解释,指依据法律条文文句的字义或文义所进行的解释。

  2、论理解释:指斟酌法律制定的理由以及其他一切情事,依推理而阐明法律规范的真意。论理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种:

  (1)扩张解释。

  (2)限缩解释。

  (3)反面解释。

  (4)类推解释。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财产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2、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3、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4、权利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1、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主体平等地依法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

  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4、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平等。

  二、自愿原则

  1、当事人自主决定民事事项。

  2、当事人对自己的真实意思负责。

  三、公平原则

  1、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机会平等。

  2、在当事人的关系上利益均衡。

  3、当事人合理的承担民事责任。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公序良俗原则

  1、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2、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权利。

  民法的渊源和效力

  一、民法的渊源

  民法的渊源,又称民法的法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或者表现形式。我国民法渊源主要是指国家有关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民法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法律(宪法、民事基本法、民事单行法和其他法律中的民法规范)

  2、法规

  3、规章

  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5、国家政策和习惯

  二、民法的效力

  又称民法的适用范围,指在何时、何地、何人之间的关系应适用有关的民事法律规范。

  1、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

  (1)法律不溯及既往

  (2)新法改废旧法。

  2、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

  我国民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领海、领空以及依据国际法何国际惯例视为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有三点要注意:

  (1)全国性的规范文件适用于全国,但仅为某一地区制定的,则该规定仅适合于该地区。

  (2)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仅适用于该地区,而不能适用于其他地区。

  (3)我国实行“一国两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律仅适合用于该地区,我国民法不适用于这些地区。

  民法的适用与解释

  一、民法的适用:民法的适用指对民事法律规范的运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2、强行法优于任意法。

  3、例外规定排除一般规定。

  4、具体规定优先于一般性条款。

  二、民法的解释: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两种

  1、文理解释:又称文义解释,指依据法律条文文句的字义或文义所进行的解释。

  2、论理解释:指斟酌法律制定的理由以及其他一切情事,依推理而阐明法律规范的真意。论理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种:

  (1)扩张解释。

  (2)限缩解释。

  (3)反面解释。

  (4)类推解释。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财产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2、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3、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4、权利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

  民事法律事实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基本特征为客观性和法定性。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在于能引发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包括以下情形:

  1、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

  2、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即民事法律关系要素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发生变化。

  3、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1、自然事实。包括事件和状态。

  2、人的行为。指与人的意志有关,直接体现人的意志,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含义:

  (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2、民事权利的分类:

  (1)财产权与人身权。

  (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3)绝对权和相对权。

  (4)主权利与从权利。

  (5)原权与救济权。

  (6)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3、民事权利的行使

  民事权利行使的方式有事实方式和法律方式,权利行使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1)自由行使权利。

  (2)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4、民事权利的保护

  指为保障权利不受侵害或者恢复被侵害的民事权利所采取的救济措施。分自我保护和国家保护。

  (1)自我保护:又称私立救济,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其权利。分自卫和自助行为。

  (2)国家保护:又称公力救济,指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由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保护。

  二、民事义务

  指义务主体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需要,在权利限定的范围内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民事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类:

  1、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2、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

  3、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

  三、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责任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有以下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为目的。

  (3)民事责任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

  (4)民事责任是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2、民事责任的分类:

  (1)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

  (2)履行责任、返还责任和赔偿责任。

  (3)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4)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3、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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